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

第1页 / 共15页

第2页 / 共15页

第3页 / 共15页

第4页 / 共15页

第5页 / 共15页

第6页 / 共15页

第7页 / 共15页

第8页 / 共15页
该文档为免费文档,您可直接下载完整版进行阅读
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知知文库网
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1020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 版权声明
THE END
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内容提要在当前我国污染防治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本文基于微观企业视角探究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对重污染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基于2018至2019年中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微观数据,本文首先利用SBM模型度量并分析当前企业绿色投资效率情况,之后在此基础上通过Tobit回归模型讨论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大部分重污染企业的绿色投资效率值从2018年到2019年有所增长,但整体上的放率值偏低,而这一问题的主要成因是企业的绿色投资有着一定程度的投入冗余: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有显著正向作用,并且在进行替代性样本等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异质性分析显示,环境规制执行对绿色投资效率的促进作用只在采取前瞻性绿色投资策略的企业和大规模企业中显著。从影响机制来看,产权性质和中央环保督察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关系中存在调节效应。根据结论,本文提出了政府如何促进企业绿色投资以提升其环境绩效的具体政策建议。关键词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地方政府环境规制SBM-DEA Tobit一、引言近年来,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碳排放强度大幅下降,污染防治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作为重要的能源消耗主体,企业尤其是重污染型企业在面对日益严峻的外部监管压力下,必须担负起更大的环境保护与生态责任(沈红波等,2012),其绿色投资行为日益受到重视(毕茜和于连超,2016)。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必须在股东与非股东的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Carroll,1991)。在此背景下,一方面,股东可能不愿意承担企业绿色投资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大部分利益相关者则希望企业加大在环保方面的投资力度。因此,企业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绿色投资的效益变得非常重要。从这个意义上看,降低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应该是企业绿色投资的主要目的。但是在现实环境中,企业进行自愿性环境投资活动的动因则可能包括企业形象的建立、监管的预先控制和生产成本的节约等(Maxwell and Decker,2006)。同时,大部分企业缺少进行环境治理和绿色投资的积极性,更多地只是被动地满足政府的管治要求(唐国平等,2013)。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绿色投资对于改善其环境绩效的贡献能有多大?环境规制的实施程度又对企业应用各种绿色资源的效率有何影响?目前,国际范围的众多学者己经对绿色投资等问题进行了较多探讨,但是对于绿色投资效率的研究仍然较为有限,而且由于企业环境方面的数据可获得性较差,己有的研究也主要是在宏观或中观层面上进行讨论(王娜等,2017:Kim et al.,2015),在微观企业层面进行的绿色投资效率的研究还比较少,而且少有文章探讨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强度如何影响企业对各种绿色投资的利用效率。基于此,本文以“效率”为切入点,从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第一,企业的绿色投资的环保效益即绿色投资效率如何?第二,在国家越来越严厉的环境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行为对公司的绿色投资效率有怎样的影响?本文选取沪深两市2018-2019年度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SBM-DEA方法综合了财务方面的企业环保投资信息与环境方面的各类污染物排放信息,通过非参数方法实现了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测度和分析,并实证检验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结果显示:(1)部分重污染企业的绿色投资效率值从2018年到2019年有所增长,但整体上的效率值偏低,而这一问题的主要成因是企业的绿色投资有着一定程度的投入冗余:(2)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力度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并且这种影响在采取前瞻型绿色投资的企业与大规模企业中尤为显著:(3)产权性质和中央环保督察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关系中具有调节效应。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有助于完善我国企业在环保与绿色投资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政府环境监管方面的相关研究。目前,我国对绿色投资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国家和区域等宏观层次,而很少有从微观企业视角开展绿色投资的研究。本文以“效率”作为企业绿色投资经济后果的切入视角,对绿色投资进行定义,并通过SBM-DEA方法测度并全面评估微观企业层面的绿色投资效率,不仅使研究对象、研究角度更加丰官,也能为企业绿色投资理论的后续深入研究提供经验证据。第二,通过数据包络分析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进行量化,可以使重污染企业客观认识到自身的污染防治效果,为企业识别绿色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定改进方向提供依据,提升企业绿色竞争力。此外,本研究从微观角度揭示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并将帮助地方监管方面根据企业的不同特征,采取差异化的环保监管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绿色投资效率,这对于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向绿色转型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一)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Porter and van der Linde(1995)提出“波特假说”,他们相信通过实施合适的环境法规,可以激励公司开展更多的革新行动,从而提高其生产率和在市场上的盈利能力,而遵循环保政策所产生的成本在长期内能够部分甚至全部被创新带来的补偿效应所抵消,实现经济增长和环保方面的双赢。虽然对于这一点国内外学者还没有形成广泛认同,但已有学者验证了环境规制对环境创新具有正向的作用(Johnstone et al..,20l0),当环境规制力度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时,企业将积极地响应各级政府的各项政策条例(李四海,2010),环境规制能够促进环境效益的提升(沈能,2012),环境规制有助于工业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李树和陈刚,2013)等。在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强度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实行绿色管理并积极开展绿色研发或改造清洁生产技术、引进节能降耗设备等减少污染物排放,这将有助于提高绿色投资的效率。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假设H1: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具有促进作用。(二)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中央环保督查的调节效应由于我国中央和地方当局环境监管机构的环境规制权限不同,中央对于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情况的监督自然成为了我国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沈洪涛和周艳坤,2017)。中央环保督察自2016年1月开展以来,在两年时间内己完成了对全国各个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全覆盖,问责人数超过1.7万(张璐晶等,2017)。如此严格的督查力度势必会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和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产生重大影响。面对中央环保督查组的各项严格检查,地方政府可能采取比较极端的措施,如对污染严重企业进行短期限产、停产的要求等,这对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绿色投资计划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进而限制了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增长。同时,由于一些被重点进行环境督查的大型企业通常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创造大量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故地方政府也可能为了地方经济增长达标而对这些企业提供更多的庇护。由此,形成了中央环保督查对地方政府2环境规制执行的“挤出效应”。所以,中央环保督查可能会削弱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力度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积极作用。基于此,本章提出以下研究假设:假设H2:中央环境保护督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