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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单元4犯罪的个体心理理论【知识导航】1、学习任务目标(1)了解犯罪的个体心理理论(2)了解犯罪的个体心理因素分析(3)了解犯罪的个体心理原因理论(4)掌握犯罪个体心理原因的因应对策2、学习内容导图3118:B3、学习情境导入云南大学生物化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由于在一次纸牌游戏中与同学意见不合,四名学生在13日晚上被残忍杀害。2004年2月14日。然后逃离昆明车站。3月15日,他被公安部登记为通缉犯。3月15日,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被捕。马加爵作案手段残忍,谋杀案发生后,隐藏被害人的尸体并逃跑,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条件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昆明特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案件起因:寒假由于要找工作,马加爵没有回家,而邵瑞杰和唐学李早早就返回了学校。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同学一起打牌,邵瑞杰怀疑马加爵打牌时存在作弊行为,随后两人开始争吵。同时,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邵瑞杰嘴里的话深深地刺痛了马加爵。邵瑞杰和马加爵同样来自广西农村,在一起学习,同宿舍住了四年。马加爵对这位好朋友一直很重视,但没想到在邵瑞杰的眼里,对他的评价会是这样,龚博居然也是如此,这句话让马加爵动了杀死邵瑞杰和龚博的念头。马加爵的犯罪心理确实是一种仇恨犯罪。这类犯罪不同于一般的非法侵入和性犯罪,也不是为了享乐而犯罪:而是表达,怀念某些情感而犯罪。真正界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而压抑的情感特征、扭曲的人生观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缺陷,同时他的犯罪心理、犯罪方式和手段也与他的智力水平密切相关。(1)强烈、压抑的情绪马加爵在狱中写的文章中,反复描述了自己家境贫寒、生活贫寒,自卑感很强,潜意识中无法接受自己生活贫困的事实。他认为,由于他的生活差,沟通能力差,相貌不好,他受到周围人的歧视,甚至受到恶意对待。另一方面,马加爵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聪明孩子,希望通过上大学摆脱贫困,但他的大学环境与他想象的相去甚远。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这种差距也让他极度压抑,不断积淀着他的仇恨。(2)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在马加爵的遗书中大多数句子都是以“我”开头的,很多时候还有诸如“我的天生智商还可以”之类的语句本身这证明了他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缺陷。正是因为他以自我为中心,爱钻牛角尖,以自我的眼光看待周围,不会换位思考,用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正义规范着他人的道德和正义。因此,他不能接受大学里谈恋爱现象,认为这坏的、堕落的,现实离他的理想很远。最后,马无法接受同学的侮辱,这一侮辱点燃了导火索,致使他杀了室友。然而,马加爵只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却没有道德和正义的过错,认为自己的谋杀是正义的。在遗书中马加爵说“我决定给那些歧视和鄙视穷人的人一个教训,我决定给那些践踏和残酷践踏穷人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教训”,“其实,说实话,我只想杀死那些无情践踏和摧毁他人人格的人,我不想伤害他们。”所有这些都暴露了他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的缺点。(3)人格扭曲马的犯罪行为是有针对性的,经过深思熟虑,然后清理现场,畏罪潜逃。然而,他的人格在长期的抑郁和自尊心中被完全扭曲,而发展并发展成为一种分裂性和偏执性人格障碍。他性格内向,基本上不积极与他人沟通,缺乏亲密的朋友。冷漠,甚至是非理性: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难以遵守社会规范导致奇怪的行为:对失败和痛苦过于敏感:不能容忍侮辱和怨恨,也不能长期恨他们:持怀疑态度,很容易将他人的中立或友好行为曲解为敌对或轻蔑。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是外在社会刺激与行为人内在人格缺陷综合作用的结果:家庭、学校和其它社会环境因素既是生成人格缺陷的基础要素,也是激起犯罪动机的诱惑源。学习犯罪的个体心理理论,可以为家庭、学校等对青少年进行正确教育、培养健全人格、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提供理论指导,以便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学习犯罪的个体心理理论,可以为刑事司法实践服务。通过对罪过心理形成机制的研究,可以为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犯罪主观要件提供理论参考。由于主观罪过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对主观罪过的正确认定实际上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本研究对主观罪过进行动态分析,可以弥补刑法学静态研究的缺陷。此外,通过对犯罪心理转化机制的研究,可以为教育改造罪犯服务,以便减少和控制重新犯罪。学习犯罪的个体心理理论,还可以为刑事立法和制定刑事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国家制定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犯罪现象:而要有效预防犯罪,就必须搞清楚犯罪的规律和形成机制。犯罪行为的发生,总是与行为人的需要的不满足程度成正比,而与社会控制的有效性成反比。鉴于此,国家在制定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时,就应该考虑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改善社会生活条件,最大限度地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基本需要的合理满足:二是如何增强社会控制手段的有效性。如果国家能够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尽量消除社会分配和机会的不公平现象,有效打击职务犯罪与腐败官员,以减少人们的心理失衡现象,那么,犯罪现象自然就会减少。其实,作为社会控制手段之一的刑罚,并非越严厉越好,而在于及时、公正、必然:因为这样的刑罚不会使人产生新的心理失衡,能够发挥最大的威慑效果。【项目学习】学习项目1犯罪的个体心理因素分析犯罪生物学的研究方向重在于遗传和体质,犯罪心理则侧重于智力和人格与犯罪的关系的研究。一、智力与犯罪智力是人类在获取知识、利用知识来解决现实问题时所表现出的一种心理特征。其主要体现在:抽象思维、高效地处理环境、快速成功地适应新环境。其主要表现为:谋略、机智、先见之明、灵活变通。智力是衡量智商(Q)的主要指标。早先的一些调查显示,智力是一种生物的要素,并着重于在罪行中起到决定性的角色。他们相信,智力取决于基因,智商衡量个人天赋,而智力较差的孩子和成人更容易犯案。美国人戈达德是“低能说”的奠基者,他曾经研究过卡利卡克一族,以证实智商不足的基因特征和与罪行之间的联系。之后,他在新泽西州的儿童福利会做了一项智力测试,发现在儿童福利院里,有28%到89%的罪犯都是弱智儿童.他把精力低下作为罪案的一个主要根源.1912,他引入并修正了由法国人比纳(Benet)发明的智能测验方法,并对美国的囚犯进行了测验,结果显示,有50%-64%的犯人智商低下。因此,他认为,“智力上的缺陷是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英国医师格林对英国3000个罪犯的心理特点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智商低下和精神病等与犯罪有着显著的联系,并且把犯罪的犯罪归因于基因。后来学者将犯人与一股公民直接对比,其结果并没有表现出智商和犯罪之间的联系,从而使犯罪和智力之间联系的研究走向没落。20世纪70年代以来,执着于智力和犯罪有关研究的学者们己经不相信智力会决定犯罪了,他们更多提倡智力是多元因素之一,它和社会环境因素一起对犯罪产生作用。强调智商和社会环境是互动的,或者是通过社会环境(例如家庭,学校)在青少年犯罪中发挥作用。智商是通过作用于其它因素而反过来作用于犯罪的,智力低下易与情绪的冲动性、认知的偏差性有关,以致于导致人们对于社会中价值和行为标准的理解、遵循上出现困难。更有学者关注智力和犯罪之间的相关性研究。在此背景下,研究者开始关注智商如何影响犯罪及这种效应是否存在于不同年龄的儿童身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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