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要求第一条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综合考核毕业生的文献检索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资料综合应用能力和规范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手段。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五学期,各专业在第四学期应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第三条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按照培养目标,选择本专业领域内有现实价值、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课题。第四条毕业论文必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独立写作。不得由他人代写、不得抄袭、不得剪贴网上文章,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按作弊论处。第五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第六条学生确定选题与指导老师后,指导老师必须填写并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第七条毕业论文应包括标题、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六个部分。第八条论文标题一般不得超过25字;如有副标题,正副标题总计不得超过30字。第九条论文署名包括了作者(学生)姓名与指导老师两部分,作者姓名在前,指导老师姓名在后,在作者姓名后,加括号注明班级与学号。第十条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缩写。摘要的字数要求在200-300之间。第十一条关键词必须是实词。关键词可以3-8个。第十二条参考文献列于正文之后。要求列明的参考文献必须达到10篇以上,参考文献的编排规范必须符合“著者-出版年制”或“著者-书名制”的要求,如引用网上文集,要注明网址。第十三条毕业论文的篇幅。毕业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正文应该分为若干个部分,每一部分都要加上独立的小标题,小标题前按先后写上序号[一、二、三…,(一)、(二)、(三)…,1、2、3…等]。页眉统一为“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第十四条毕业论文必须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书写工整,语言流畅,结构严谨。第十五条毕业论文必须用A4纸打印。毕业论文的正标题选用黑体小二号字、居中;姓名、班级选用仿宋小四号字、居中;摘要选用楷体小四号字;关键词选用楷体小四号字;正文字体选用宋体小四号字;小标题依此选用黑体四号字、仿宋小四号字、宋体小四号字等。第十六条毕业论文用统一的封面装订。在装订论文时,按以下顺序装订:摘要、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参考资料及其他附件等,装订要规范整齐。第十七条指导老师必须指导学生按本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对论文格式规范负责。第十八条指导老师必须对所指导的论文写出评语,并评定建议成绩,建议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第十九条如学生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可由相关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论文答辩委员会审定同意,免写其毕业论文,直接参加答辩,但需在第五学期报到面授时交免写申请书及出版物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函授站(分院)。第二十条毕业论文的答辩。每个答辩小组成员由具有表决权的奇数老师(一般是3名)组成,另配备一名没有表决权的教师负责答辩情况记录与联系工作,答辩小组组长须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制)。答辩小组工作由组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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